不满二十,身上穿着一件廉价黑色卫衣,兜帽半拉着,露出了一头干枯黄毛。
他的裤腿一长一短,脚上穿着一双边缘已经开胶的帆布鞋。
这副打扮和女孩如出一辙。
他的胸膛剧烈起伏着,显然是经历了极速狂奔。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死死攥在右手里的东西。
那是一把扳手。
一把生了锈的实心大号金属扳手。
“放开林小野!!!”
这声吼叫,在大堂里回荡,带着要与全世界同归于尽的疯狂。
原本被按在地上、死咬着牙没哭的女孩,在听到这声吼叫的瞬间。
浑身猛地一颤。
她努力地偏过头,那张被血水糊满的脸,看向门口那个单薄的身影。
眼泪,终于决堤。
“刘……刘狗……”
女孩哽咽着,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见。
她刚才就算是被磕破了膝盖,被保安踩在脚下,她都没有觉得绝望。
因为她知道,这就是她的命,出来混,早晚有这一天。
但当她看到那个去而复返的黄毛时。
她的防线彻底崩溃了。
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她比谁都清楚,当兄弟们跑了的那一刻,她就是被抛弃的棋子。
可是,这个平时最怂、最怕事、连打架都只感躲在后面递砖头的刘狗,竟然回来了。
拿着一把破扳手,面对着高档酒店的保安和一众冷漠的客人,单枪匹马地回来了。
大堂里安静得可怕。
胡丽被这阵势吓了一跳,手机差点掉在地上。
两个保安虽然身材魁梧,但看着那个双眼通红、手里拿着铁家伙的疯子,心里也开始打鼓。
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眼前这个黄毛,显然就是那个不要命的。
“都他妈给我让开!”
刘狗举起那把生锈的扳手,一步一步朝着大堂中央走来。
“敢动她,老子今天跟你们拼了!”
姜临站在人群中。
看着这个像小丑一样举着扳手、企图用这种虚弱的武力来对抗的黄毛。
原本打算离开的脚步,停在了原地。
那双一直冷漠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