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诺还是不放心,“毕竟好几年没见了。再说,咱们这事儿…”
“事儿是大事,但在人家眼里,可能就是一句话的事。”
沈夕打断了她,“姐,你想想甜甜。再过几个月就九月一号了,实验一校的学区房咱们买不起,买了也来不及落户。除了找姜临,你还有别的办法?”
提到女儿甜甜,梁艾诺的眼神黯了一下,随即又坚定起来。
她离婚了,带着女儿从省城回到这个小县城。
前夫是个混蛋,除了债务什么都没留给她。
她不想让女儿输在起跑线上,在这个县城里,实验一校就是最好的起跑线。
“我知道。”
梁艾诺低声说,“可是,我和他毕竟不认识。这人情,太大了。”
“所以才让你带了那个。”
沈夕努了努嘴,看向梁艾诺放在椅子背后的香奈儿包。
这是她以前在省城风光时买的,现在也是她为数不多的门面。
包里有个厚厚的信封。
“五万块钱,对他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这是咱们的态度。”
沈夕说,“再说了,还有我呢。高中那会儿,我给他当了三年舔狗,送早饭、递情书、挡桃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点面子,他应该会给。”
说到“舔狗”两个字,沈夕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
在县城混,面子是给别人看的,里子才是自己的。
梁艾诺看着表妹,心里有些发酸。
求人办事,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特别是求这种掌握着实权人家的一句话。
“要不,你给他打个电话?”
梁艾诺看着墙上的挂钟,已经七点过五分了,约的是七点。
沈夕摇摇头,“求人办事,催什么催。太子爷嘛,迟到是身份的象征。他要是准点到了,那才叫奇怪。”
话音刚落,包间的门被人推开了。
门口站着一个男人。
一米八的个头,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外面套了件灰色的休闲西装,下面是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有些旧的运动鞋。
像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但他那张脸长得好。
眉眼清秀,鼻梁高挺,最关键的是那双眼睛,亮,透着聪明劲儿,但也透着冷。
沈夕和梁艾诺连忙站了起来。
这一站,两人的身材就完全暴露在了姜临的视线里。
他是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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