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双手紧紧抱着笔记本,听到易天这么问,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衣角。
“其实……”
“其实一开始看您的小说,就是因为报纸上天天登,周围人都在议论。我买来看看,觉得里面的剧情确实挺吸引人。但是……”
她犹豫了一下,咬了咬嘴唇:“但是里面有些深奥的地方,还有那些国家大事的隐喻,我真没太看懂。”
听到这话,易天眼神微微一黯。
心里难免有点失落。他搬运的那些神作,都是经过历史检验的经典,结果在普通小姑娘眼里,也就是看个热闹。
然而!
女生紧接着眼睛一亮,声音都拔高了八度!
“但是我特别喜欢您给那个老兵写的那篇文章!”
“《一个老兵的十四年》!”
女生激动得眼眶都红了:“那篇文章,我一下就看进去了!也一下就全看懂了!我当时坐在厂里的食堂,一边看眼泪一边止不住地往下掉!”
“那种字字泣血的感觉,就像是有人拿针扎我的心一样!写得太真了!太感人了!”
听到这话易天愣住了!
他定定地看着眼前的女生,心里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那些出名的小说,说到底,都是他作为一个文抄公从后世搬运过来的。虽然精彩,但那毕竟是别人的灵魂。
可唯独写老兵寻子的那篇报告文学!
那是他易天自己,在上海火车站亲眼目睹了老兵的绝望后,真情实感、一字一句抠出来的原创心血!
听到这里,易天心里那点因为抄书而带来的虚荣和空虚,在这一刻,被这质朴的反馈填得满满当当。
“谢谢。”易天由衷地笑了一下。
女生看着他,深吸了一口气,仿佛鼓起了天大的勇气,一脸真诚地请教起来。
“破晓老师。”
“其实……我也想写点东西。”
女生眼神里透着迷茫和苦恼:“我试着自己写了一些稿子,可是,我身边的人看了,都觉得写得一般,甚至有人嘲笑我,根本不看好我能当作家。”
“您是怎么开始的?有什么经验,能传授给我一点吗?”
易天被问住了。
经验?
他脑子里瞬间闪过前世当扑街写手的辛酸史。
初中那会,他看着别人写的小说,鼻孔朝天,觉得别人写的全特么是狗屎,觉得自己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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