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这个角色通常由独立于受托人和受益人之外的第三方担任,拥有监督受托人、在某些重大事项上拥有否决权、甚至更换受托人的权力。在这个信托架构中,信托保护人是一位名叫“沈知非”的律师。文件附有他的联系方式(一个海外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以及一份简短的授权协议副本。
母亲在笔记本的角落里,用极小的字提过一句:“沈律师,可信,专业,与你父有旧。紧要关头,可寻他。”这进一步印证了母亲对这位沈律师的信任。他是连接过去(父亲)、现在(信托)和未来(叶挽秋)的一个关键节点。
此外,文件还指定了一家国内顶尖的律师事务所——锦成律师事务所,作为叶挽秋在国内处理与信托、股权相关法律事务的指定顾问。联系人是一位叫“陈谨言”的资深合伙人。母亲在旁边标注:“陈律师为人正直,熟知林家事务,可用,但需谨慎考察。”
四、经济权益与其他资产
除了核心的林氏集团股权,信托文件还显示,母亲将外祖父留下的其他一些资产(包括几处不动产、一些有价证券和存款)也一并置入了这个信托,或者进行了类似安排。这些资产同样由信托或指定机构代管,产生的收益归属于叶挽秋。其中甚至包括母亲自己后来的一些投资所得。虽然这些资产的总额加起来可能远不及林氏集团的股权价值,但也是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足以保证叶挽秋未来生活无忧,甚至在需要时,提供一定的“弹药”。
五、母亲的“遗憾”与隐藏的伏笔
在翻阅与信托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母亲零散的笔记时,叶挽秋发现了一些耐人寻味的地方。母亲似乎曾试图利用这部分股权,在林氏集团内部做一些事情,比如推动某项改革,或者制衡三叔公日益膨胀的权力。但从笔记的只言片语来看,这些尝试似乎都因为种种阻力(“林鹤年阻挠甚力”、“其他族老观望”、“时机未至”)而未能成功,最终母亲选择将股权“锁”进信托,暂时“蛰伏”,以待将来。
母亲还提到,外祖父遗嘱中原本似乎有更详细的安排,包括对这部分股权未来行使的某些“特殊指引”,但在最终的法律文件中,这些“特殊指引”要么被模糊处理,要么被省略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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