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戌日。都察院左都御史王廷再次上疏回复刑部尚书毛恺、大理寺少卿王诤的奏议,说。
‘买休、卖休的律法分条列在犯奸罪下面,上承接纵容、胁迫通奸的律法,下承接用计谋逼迫休弃的罪行。’”
“会审的结果明显属于奸情。只是律文只提到本夫、本妇以及卖休的人,原先并没有‘奸’字,所以刑部和大理寺各执一词。”
“大致上刑部认为夫妇之间的关系属于伦理纲常,不能随意买卖,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使用正条定罪,罪行难以一概而论。”
“想要将女子用财物转卖给他人为妻妾的,如果审问时不承认,酌情追缴财礼充公。
那些因为贫穷、生病而将女子转卖,以及后夫用钱财买娶该女子,没有其他这种情况的转卖者不予判罪。”
“这种做法在情理上虽然合适,但相关规定变更过于繁杂,只等皇上裁定。”
“得到旨意:买休、卖休本属于奸邪的律条,从今以后有犯罪涉及奸情的,不得引用。”
“其实这段话就是在讲明朝民间的典妻卖妻,讨论到底该用哪条法律,都察院刑部大理寺吵了起来,并且在一个字眼上纠结。”
“到底按奸情重判?还是按破坏婚姻、买卖人口轻判?”
“刑部和大理寺的觉得贫穷卖妻的应该可以宽容一点,但是都察院主张要继续严刑重罚,最后皇帝一锤定音,站在了都察院这边,不许轻判。”
“这个记录是在明穆宗时期,想来应该是那几个大臣执政时候的观点,查了一下时间,是徐阶派系时候的主政观点,还是比较从严的。”
这调侃说完之后,大明时空下的众人表情精彩了。
高拱,张居正,徐阶都还活着,他们都没想到未来的人对他们的研究这么深入。
不过这不是正常的朝政讨论吗?为何会和清朝形成了对比?其实大明时空下的众人也很不解。
就连朱元璋都纳闷,他这么强调礼教的人,治国也没有天天去管男女之事啊,写在法律中就行了呀,还需要皇帝亲自下场吗?
其实其他时空的人也不明白,治国最重要的是富国强兵,一个皇帝天天管男女通奸这事儿做什么?
于是许多人都期待清朝的历史资料曝光,金禾这边也对明朝的资料讲到了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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