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官复原职。捐知县的人,还可以捐优先选用、立即任用。”
“《六部则例全书》对这次捐银、捐米的数额有明确记载。”
“按旧例,贡生、监生已经考职的,捐银一千五百两,没考职的捐一千两,都可以用为知县。”
“现在议定,考职的纳米四百八十石,或草三万三千六百束,没考职的纳米五百四十四石,或草三万八千零八十束,都可以用为知县。”
“捐知县的纳米四百八十石,或草三万三千六百束,可以优先选缺。”
“如果纳米六百四十石,或草四万四千八百束,可以在优先选缺里,和长沙等处捐纳的人分缺立即任用。”
“这是一个相当疯狂的买官制度,明确花了钱就可以马上当官,路径依赖就是这么来的。”
“有这么好挣钱的制度,谁还愿意好好考科举,好好治理天下?”
“于是,即使三藩之乱结束,清朝在卖官挣钱这件事情上也回不了头了,以后每次遇到打仗、灾荒、修河,就又援引旧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