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溥、胡广、杨荣都曾丁忧被夺情,即刻回任理事,详细记载在纪事类文献中。”
“永乐七年,皇帝北巡,下令侍讲曾棨丁忧起复,随从护驾。”
“永乐十五年,检讨陈用守丧尚未满一年,也被下令起复回任理事。”
“这就是这位文人的全部记载了,但明朝有过夺情经历的官员,还挺多的,另一个人,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于谦。”
话讲到这,金禾都笑出了声:
“明朝就这么几个知名的大臣,基本全都经历过夺情。”
“明朝文人的记载是这么说的,当时边境战事吃紧,只有安福人刘球、同乡罗亨信,能在祸患未发时就看清苗头,恳切地向朝廷进言预警。”
“可惜太监王振对此昏昧无知、毫无察觉,态度强硬、根本不听。”
“朝廷重新任命于谦为兵部右侍郎,留在京城主持兵部日常事务。”
“在此之前,于谦父亲去世,他按制回家守丧,皇帝却下旨让他夺情起复,提前回朝任职。”
“于谦多次上疏,请求守满三年丧期,都没被批准。”
“朝廷还专门派了行人司官员汪琰,前往于谦家乡主持祭祀、协助办理丧葬事宜。”
“丧事办完,于谦回京朝见皇帝,于是恢复原职,留在京城任职。”
“不久,于谦又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但当时边境战事正紧,朝廷依旧下令让他夺情起复,不准回家守丧。”
“正统十四年八月,修撰彭时遇母丧,朝廷派遣校尉至其家中,宣召彭时入朝,令其与商辂、陈循一同处理政务,彭时屡次上奏推辞,朝廷未准,令其夺情任职。”
“天顺元年,刑科都给事中乔毅、右给事中尹旻上奏:近来臣下大多奔走钻营、毫无廉耻,将夺情起复的官员视为能吏,嘲笑守满丧期的官员为不称职。
为人子的本分既已缺失,为人臣的节操又怎能保全?此事关乎纲常,绝非小事。
应查考景泰年间被夺情起复的官员,皆勒令其回乡守满丧期,并将此定为永久法令。英宗准奏。”
“也就是说,干这事儿的人挺多,以至于官员和皇上能为这件事情反复讨论。但实际上,皇上想用一个人的时候,依然会执意夺情。”
“天顺二年,朝廷下令:官吏将旧丧诈作新丧请求丁忧的,发配至顺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