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推行之后,出现了许多笑话,《浙江通志》里面直接记载:其租户完租者,每亩米加二升,银加二分,以助产主完丁之费。
其仁邑患区田地,止以本区之丁,难于本区之产,俱于雍正四年起,照此办纳。等因。本部院以众既情愿,亦即照议批行去。”
“也就是说雍正这边刚实行了摊丁入亩的政策,那边的租户马上就被地主加租了。
地主还明确规定了每亩米加二升,银加二分,用来帮助地主缴纳丁费。
还是浙江人比较实诚,直接把这事儿明明白白写进了通志里。”
“其他地方的人没这么光明正大,不会写进方志里,一般是把加租的条款直接写在租地契约里面,悄悄加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