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不合常理。
臣以为,吴梁虽因舞弊之过,仕途前程尽毁,但生念未绝,良知尚存,在逼供之下,不愿诬陷同窗至交,万念俱灰,才会决然自尽。
刑讯定罪,人证、物证、旁证三者齐全,方可正大光明,名正言顺。
如今人证吴梁已死,物证未曾言及,旁证又是为何,三者零落,如何定罪?
臣以为,三证不全之下,人犯以死明志,比之推事院严刑逼供,更能印证林兆和有罪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