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格物院流传出的新式船型设计,所造海船以坚固、迅捷著称,不仅自用,也接受其他海商和官府的订单。他还经营“柜坊”(钱庄)和“寄附铺”(类似当铺与保管库的结合),为往来商旅提供汇兑、借贷、贵重物品保管服务,甚至开始发行类似“汇票”的信用凭证,在泉、广、扬等主要商埠通行。其财富不仅在于货物,更在于对贸易链条关键节点的控制。
明州的张氏家族,则代表了另一种类型。他们原本是沿海的渔户兼“私枭”,在东海征伐后,朝廷肃清海盗、整顿海疆,张氏家族的领头人张海果断“洗白”,以其对东海、黄海航路的熟悉和与沿海豪强的隐秘关系为资本,投身合法海贸。他主要经营对倭国(日本)、新罗、渤海国的贸易。倭国被征服后,设立倭岛都督府,贸易更为通畅。张海的船队将江南的丝绸、瓷器、书籍、工艺品运往九州、奈良,从倭国运回白银、硫磺、漆器、倭刀,从新罗运回人参、毛皮、马匹。他还敏锐地察觉到倭国征服后对唐货的巨大需求和相对薄弱的生产能力,开始在九州投资设立小型作坊,利用当地劳力和原料,生产部分粗瓷、棉布,就地销售,利润更丰。张海的崛起,带有浓厚的“亦商亦雄”的地方豪强色彩,与沿海的官僚、水师将领关系微妙而密切。
通往“贵”阶的阶梯
然而,在帝国传统的“士农工商”等级秩序下,仅仅拥有财富,仍被视为“末业”,社会地位有限,且财富本身缺乏政治保障,随时可能被权贵觊觎或朝廷政策剥夺。这些精明的大海商们深谙此道,他们不约而同地开始利用手中的巨额财富,铺设通往“贵”阶的阶梯,试图打破这层无形的天花板。
最直接的方式是“捐纳”与“报效”。朝廷因边事、河工、赈灾乃至筹备“宝船下西洋”等大事,常开“捐纳”之门,允许民间捐输钱粮以换取散官、爵位或出身资格。海商们对此趋之若鹜。冯若芳一次为筹备“图南”舰队捐输巨款,并承诺承担部分随船商货的筹集,被授予“朝议郎”的散官衔(从六品上),虽无实权,但已是“官身”,见地方官可免跪拜,社会地位骤升。蒲同文则因其船坞为水师建造舰船有功,又屡次“报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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