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试图稳定汇率的努力,也引起了李瑾的警惕。他意识到,必须建立更灵活、更贴近市场变化的汇率微调机制,并加强各口岸银行分号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资金调度。
更大的挑战来自地下钱庄和旧有兑换网络的反弹。在广州、扬州等港口,早已存在由地方豪强、藩镇背景势力甚至与蕃商有勾结的官员支持的地下钱庄和兑换网络。他们原本利用铜钱混乱、金银走私、高利贷和操纵兑换比率牟取暴利。大唐皇家银行和外汇管制,直接触动了他们的核心利益。他们开始暗中抵制,拒绝处理与宝钞相关的业务,甚至故意散布谣言、抬高金银黑市价格、打压宝钞的实际兑换率,并试图与不满的蕃商勾结,进行“地下结算”,即避开官方渠道,直接用金银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交易,逃避税收和监管。
第三轮博弈:制裁、博弈与长安的暗流
对此,朝廷的反应迅速而强硬。在武则天授意下,市舶司和当地官府联合,开展了一次针对“私相交易、规避官定钱法”的专项打击。数个与蕃商勾结、进行大宗地下金银交易、拒用宝钞的本地商号和地下钱庄被查处,主事者下狱,财产没收。同时,对查实刻意拒用宝钞、参与黑市交易的蕃商,予以罚款、货物暂扣、乃至限制交易、驱逐出境的处罚。朝廷明确传递了一个信号:在大唐的地盘上进行大宗贸易,必须遵守大唐的新钱法规矩。
这一强硬举措产生了震慑效果。许多蕃商,特别是那些在唐有固定产业、长期经营的大商人,不得不重新权衡利弊。与官府对抗的风险和成本,开始超过使用宝钞带来的些许不便和风险。
就在广州、扬州的博弈进入僵持与试探阶段时,来自更遥远西方的压力,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传导到了长安。
几名持有拂菻(拜占庭帝国)皇室或元老院背景的商人代表,在鸿胪寺官员的陪同下,正式向朝廷提出“交涉”。他们以近乎傲慢的语气,质疑大唐的新钱法,特别是强制或变相强制在对外贸易中使用宝钞的条款。他们认为,这损害了“自由通商的原则”,并且对拜占庭帝国声誉卓著的“诺米斯玛”金币构成了“不公正的歧视”(因为官定汇率并未给予诺米斯玛金币与其含金量完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