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的鱼市,要么卖给供销社,钱都是春桃收着,当场就记在本子上,村里不少人都见过。
上次知言卖了条十几斤的大鲤鱼,挣了三块多,转头就给秋菊买了个新书包,给春桃、夏荷各买了块做衣服的布料,自己啥都没买,还穿着那件带补丁的褂子。”
工作组又问了几个跟沈知言一起打鱼的渔民,大家说的都差不多,都是些实实在在的小事,没谁夸大其词,也没谁故意抹黑,都是凭着良心说真话。
“李组长,这么看来,沈知言和三姐妹确实不应该算是雇佣关系。”小陈整理着记录说,“但政策上对这种两户人家、之后一直共同生产的情况,没明确的说法,咱咋认定?”
李维民皱着眉琢磨了会儿,从公文包里掏出本政策手册,翻到其中一页,用手指着说:
“你看这里写着,‘家庭成员或长期共同生活的亲属,共同劳动、收入共用,无固定报酬,不构成雇佣关系’。核心是有没有剥削,不是户籍在不在一起。”
他顿了顿,用更通俗的话解释:“建国初分户口是政策要求,不是他们故意为了啥目的分的,之后一直一起过日子、一起打鱼,本质上就是亲人互助,不是雇佣。
沈知言有一条乌篷船,少量渔网,但他和三姐妹一起干活、一起花钱,没单独占好处,不符合剥削的条件,所以不构成雇佣关系。”
“那贫农和雇农咋定?”另一位队员问道。
“三姐妹啥生产资料都没有,以前靠帮渔主帮工混饭,现在跟着沈知言打鱼也是靠自己的劳动,符合雇农‘无生产资料、靠出卖劳动力维生’的标准;
沈知言有船有网,靠自己劳动为生,没剥削人,符合贫农‘有少量生产资料、靠自身劳动为生’的标准。”李维民说,“不过为了稳妥,咱还是去他家看看,核实一下收入和支出,让大家都放心。”
下午,工作组来到沈知言家。他家就在湖边,是两块宅基地建的两栋红砖瓦房,上岸时湖银行贷款建的,里面摆着四张床、一张八仙桌、几个小板凳,墙角堆着渔网和渔具,虽然简陋,但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春桃打开带锁的木匣,里面装着近期卖鱼的收入,一共六块七毛三分,还有那本厚厚的记账本。
“李组长,这是我们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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