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点?”袁泽打断他,语气依旧平静,却蕴含着巨大的压迫感,“我看卷宗里记录得很清楚。争议的核心在于关键证人王某某(原国企财务总监)关于那笔三千万‘咨询费’流向的证言反复,以及嫌疑人刘某(原改制负责人)坚称款项用于‘正当企业咨询’,并有所谓的‘咨询合同’和‘支付凭证’佐证,对吧?”
“对,对!就是这样!”李副检察长连忙点头,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王某某的证词前后矛盾,无法采信。刘某提供的合同和凭证虽然……形式上有瑕疵,但大体能对应上。我们当时认为,仅凭这些,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主观故意侵吞国有资产,存疑不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吗?”袁泽嘴角勾起一丝极淡、极冷的弧度,那弧度中带着洞悉一切的嘲讽。他没有看卷宗,而是直视着李副检察长,如同在陈述一个早已烂熟于心的事实:
“第一,关于证人王某某证言‘反复’的问题。卷宗第178页,他首次接受检察官(张明,已调离)询问时,明确指认:那三千万被刘某指示转入其小舅子控制的‘XX咨询公司’,而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纯粹是空壳!但在第185页,第二次询问(由你亲自参与)时,他却改口称‘记不清了’,‘可能用于其他咨询’了。
两次询问间隔不到48小时,且没有受到任何明显的外部压力记录。这种毫无逻辑支撑的、颠覆性的翻供,本身就极不合理!当时的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报告(卷宗第201页)中明确标注了‘高度存疑,需重点核实翻供原因’,但后续补充侦查报告(卷宗第215页)却对此一笔带过,结论是‘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请问李副检察长,你当时作为分管领导,对此关键疑点,为何没有要求深挖?为何轻易采信了漏洞百出的翻供?”
袁泽的语速不快,但每一个字都精准地指向卷宗的具体页码和内容细节!仿佛那几百页的卷宗,已经完全印刻在他的大脑之中!
李副检察长的额头瞬间冒汗了!他没想到袁泽看得这么快,记得这么清!连具体的页码、承办检察官的名字、报告中的标注都记得一清二楚!他张了张嘴,想要辩解:“这……当时……”
袁泽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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