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妙珊长得是那种极具时尚代表的女性,因为是才留洋回来,一身衣服也是摩登的超前。
七十年代末,就算是在沪市,最时髦的也不过是掐腰碎花连衣裙,秋冬女孩子穿的依旧是阔腿的西裤,最多就是做的时候改得瘦五点。
昌妙珊这会穿的是裹体的皮革一字裙,海马毛针织毛线立领小衫,外罩了一件妮子长短大衣,大衣扣子敞开着将她里面那凹凸有致展现给世人,尤其是身前那对傲人的双峰是她引以为傲的资本。
一头大波浪还是从米国回来时前才做的,这一身打扮走在米国大街,绝对是男人眼中的尤物。
可走在沪市街头就成了另类。
昌妙珊吸引了百分之一百的回头率,只以为大家是艳羡她有钱,穿得时髦,实际上她们两母女走过后,受来的都是指指点点。
“伤风败俗啊!”
男人流露着隐晦的淫亵目光,“这女人绝对不正经。”
昌妙珊撩拨着发丝,高扬了下巴,享受着万众瞩目的目光,自信无比。阳光落在她脸上,透过一早打的三层粉,一脸的斑斑点点。
母女提着大包小包往家走,她不满地娇嗔。
“妈,这华侨商场连一管像样的口红都没有,真想不明白爸爸干嘛要回来。”她嘴上抹着吃死孩子的颜色,化着熊猫眼,原本二十岁女孩子的清纯,被她脸上的妆容都毁掉了。
“在海外这几年也是被逼无奈,国情不允许咱们回来,你爸又没有经商的本事,不回来等着坐吃山空?你爷快退了,在退下前让你爸爸坐上商务部部长的职务才成。”
昌妙珊嘟着嘴,不愿意承认父亲已经破产的事实。
“真是的,爸爸没能力就要我们子女付出,那是我一辈子的幸福啊,我才不要嫁给一个才从农村找回来的土包子。”怕是连英文的二十六个字母是啥都不知道,以后怎么交流。
她鼻孔朝天心烦地翻着白眼,满心的烦躁。
心不在焉地跟着妈妈往出走,一眼就瞥见一高大帅气的男人进了联谊商城,虽然只扫了一眼模糊的样貌,那身型、那冷傲的气质,比她在米国交的那些男朋友都强不止一倍。
“妈,我想起来,我还想买一双连筒袜。”她拽着胡希月就要往回走,难得看到一个出采的男人,她要搞到手做她昌美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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