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运营复杂的“乌托邦”能完全实现。
但他乐于见到林向东去尝试。把项目冠以“东升”之名,一旦未来某些高大上的配套未能如期落地,或者项目出现任何问题,市场和购房者的第一问责对象,必然是品牌方“东升”和实际主导建设的林向东。
他新飞地产作为“合作方”和“销售方”,责任相对模糊,更容易从具体纠纷中抽身。
这口未来可能出现的“锅”,巧妙地预先甩到了东升背上。
第三,炒作工具:正如钱忠华所说,“东升”的品牌价值是现成的炒作素材。
一个挂着东升招牌、描绘着无比美好未来的“新城”,无疑比“新飞新城”更能吸引眼球,更能支撑高价炒作的故事。
虽然看穿了,但林向东并不恼怒。
反而觉得……正中下怀。
他本来就需要一个响亮的名号,正式宣告东升进入房地产领域。
“东升新城”这个名字,确实比“新飞新城”更具分量和识别度,与他整体的品牌战略相符。
钱忠华想借东升的势,东升又何尝不能借这次合作,在房地产领域快速树立起“高品质、重配套、有远见”的初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