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手带大的弟弟不愿意离开姐姐。所以我的零花钱被理所当然的回收。用来给弟弟买吃的。我那时候就知道,弟弟和我是不一样的。”
原主的家在偏远的山区,那里的人文落后城市一大截,更加的重男轻女。
云柔在原主的记忆里稍作挖掘,就能得到比这更加过分的记忆:譬如弟弟闹着不肯跟姐姐分开,让便宜父母理所当然的将她好不容易攒下的钱给没收了。
那依赖姐姐的弟弟还得意的拿着,用她的钱买下的零食跟她说:你看,这是妈妈用姐姐的钱买的零食。妈妈说了,只要我不想你读书,你永远都是我的丫鬟,奴婢!
原主遍体生寒,第一次发现原来父母也不是对所有孩子都是这么苛刻的。
也第一次让她意识到,她只有读书这一条路,不坚持下去,可能就会和别的孩子一样早早嫁人。
原主是很懦弱自卑的,又是清醒而倔强的。
否则云柔穿越过来做任务,还要思考着如何从大山里逃出去。
程路眼睛里满是疑惑:“钱很多吗?”
“不多,”云柔仔细的回想了一下:“大概只有12块钱的样子。”
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兜里的钱从来没有少于一百万的,他迷茫疑惑的表情真实的可爱。他在手里一阵操作。
云柔闲闲的垂着眼皮,好笑的猜测:少爷不会是在百度搜索“为什么小孩会争夺12块钱”吧?
感觉会是不识人间疾苦的少爷,会做出的事情。
她的手机忽然震动。
看见了两条信息,下面一条是顾景琛发来的,不过程路的转账记录吸引住云柔全部的注意力。
转账:12000000万.
云柔的手抖了抖,差点没有握住手机。
程路扬了扬手机,浅色的眼睛像是裹了蜂蜜的琉璃:“现在,够你花了吗?如果不够我会继续给你的。所以,以后你都不要担心再跟弟弟争夺了。”
云柔怔怔地看着程路,他还维持着少年感的阳光明媚。
眉梢眼角精致而耀眼,窗外的光投在他的身上,整个人像是有一层光芒。
光能够照在他的身上,
他也能够将光与热度传递给周围的人。
甚至程路可能并不太懂为什么会因为12块钱争夺,但他知道,那时候的云柔很苦很苦,所以他不会因此瞧不起云柔,嘲笑她。
小狗天生就会爱人,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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