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
她点开那篇文章,认认真真看了一遍。
然后她在评论区留了一句言:第三条说得特别好,品牌的核心不是曝光量,是信任度。
发完之后,她关掉手机,回了包间。
安迪正在跟那个穿深灰色衬衫的男人聊天。她走回去的时候,安迪自然地揽住她的腰,把她拉进话题里:“这是老吴,我跟你说过的,大忙人。”
老吴。
杨紫曦在心里把“那个不认识的男人”改成了“老吴”。
“你好。”她礼貌地点头。
老吴看了她一眼,目光很稳,不像别人那样先看脸再看身材再下判断。他只看了一眼,就收回去,继续跟安迪聊天。
但杨紫曦注意到了——他收回目光之前,在她的珍珠耳钉上停了零点几秒。
那是安迪送的耳钉。
她不确定他是在看耳钉,还是在看“安迪送的首饰”这件事本身。但她确定的是,这个人观察力很强,而且对细节很敏感。
和这种人打交道,得多留几个心眼。
回去的路上,安迪问她:“你觉得那个老吴怎么样?”
“看着挺严肃的。”她说。
“他是我哥的朋友,做投资的,”安迪说,“人很厉害,但是不好相处。你别惹他就行。”
“我怎么会惹他,”她笑着靠在安迪肩上,“我又不认识他。”
安迪哼了一声,似乎对这个回答很满意。他的手又开始不老实,她半推半就地拍了一下他的手背,说了句“开车呢”,声音软得像棉花。
安迪笑了。他越来越喜欢这个姑娘了——懂事,不闹,不伸手要东西,给什么接什么,而且是真的在认真做自己的事,不是那种嘴里说想开店、其实每天就知道逛街做指甲的花瓶。那个花店他是投了钱,但说实话三十万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本来也没指望她真能做出什么名堂来。可她每天灰头土脸泡在工地里,拿本子一笔一笔记账,连装修队偷工减料都看得出来,当场跟工头吵架,硬是让对方按合同返了工。
这事他是从她朋友圈看到的——她发了张自己站在梯子上擦灯的照片,配文写:“自己的店,跪着也要擦完。”他当时在开会,刷到这条的时候差点笑出声。
他的朋友们也渐渐知道了。老周上次跟他说,你那个女朋友有点意思,比之前那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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