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最终的翻案证据究竟是什么?是谁压下了这些证据?
油灯的火苗在他翻页的动作里忽然晃了一下,把墙上那个弯腰伏案的影子摇得忽大忽小。
第五份文件——他翻到第五份文件的时候,手突然停住了。这是一份证人证言笔录,纸张比前几份更新一些,折痕也浅,像是事后才补入卷宗的。证言人的名字栏里写着三个字:沈秀芝。他记得这个名字——莫家的乳娘,那个在莫家被围抄当晚抱走一个孩子的人。证言笔录的格式和前面几份不同,不是审讯式的一问一答,而是一段完整的供述,全文抄录如下:
“民妇沈秀芝,供职莫府十年,专司大千金与二千金的哺育。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初七夜,有军士持枪围宅,民妇奉主母之命抱大千金从后门出。至巷口被两人截住,其一为赵坤副官刘德彪。刘德彪称若将孩子交予他们,可保主母平安;若不肯则今晚莫府上下必死于乱枪之下。民妇不得已从命,将孩子交予刘德彪。刘德彪交予民妇一封信函与银元二十枚,嘱即刻离沪。民妇愧对主家,于码头将孩子藏于渔船避风处,留玉佩半块为记,后返沪谎称孩子已夭折。此后二十年,民妇日夜不安,今日据实陈述,所供属实。证人沈秀芝,画押。”
齐啸云把这份证言笔录从头到尾看了三遍。三遍之后他靠在椅背上,后背被冰凉的铁皮档案柜贴透衬衫,凉意顺着脊椎一路爬上后脑勺。这份证言把贝贝被抱走的经过交代得明明白白——幕后主使是赵坤,直接执行人是刘德彪,胁迫对象是乳娘,转移地点是码头,留下信物是玉佩。整个链条丝严缝合,完整得令人心惊。
但问题是——这份证言太完整了,完整到像是有人刻意把它“放”在档案里等人来发现。谁会这么刻意?
他翻开第六份文件。这是一份内部报告,写给当时的沪上提督,落款人刘德彪。报告内容极其简短,措辞却冷硬得刺眼——“莫家大千金已于码头溺毙,尸体随江水漂走,打捞未果。属下办事不力,请提督责罚。”日期是沈秀芝证言之后的第二天。这份报告的存在,给了整个案件最致命的定性——一个孩子在“溺毙”了,另一批人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宣称这件事已经处理完毕,不需要再追查,不需要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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