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下地讲述亲人离世的痛苦时,连法官都面露不忍。
高健试图通过交叉询问瓦解证据链。他质问江哲:“你作为张启山的秘书,本身就参与了洗钱和伪造文件,你的供述是不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而编造的?”江哲站起身,目光坚定:“我承认我犯了错,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我提供的证据都是真实的。我不想再为虎作伥,我要赎罪。”
高健又转向赵磊:“你是不是因为偷税漏税被立案,才被迫指证张启山的?”赵磊摇了摇头:“我偷税漏税是事实,我愿意接受处罚。但我指证张启山,是因为我良心不安。那些工人的死,我也有责任,如果不是我供应了不合格的钢筋,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庭审的最后,沈砚发表公诉意见,语气铿锵有力:“被告人张启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指使他人伪造工程文件,偷工减料,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致三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本案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恳请法庭依法判处,维护法律尊严,告慰遇难者英灵!”
张启山在最后陈述时,依旧拒不认罪:“我是被冤枉的,江哲和赵磊都是为了自保才诬陷我。我为市里的建设付出了这么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第四章铁证如山与正义昭彰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评议。这五天里,沈砚和团队没有丝毫松懈,他们整理了近千页的补充质证意见,针对高健提出的辩护观点逐一进行反驳,确保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与此同时,陈默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张启山在庭审期间,仍在通过境外账户转移资产,并且与某国领事馆人员有过接触,企图申请政治庇护。沈砚立刻将这一情况上报,公安机关迅速冻结了张启山的所有境外资产,并加强了边境管控,彻底断绝了他跑路的可能。
判决那天,天空万里无云。当法官宣读判决结果时,整个法庭鸦雀无声:“被告人张启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重大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