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压力再大,也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他随即向检察长汇报了情况,检察长明确表示:“放手去办,检察院是你们的后盾,只要依法办案,就不怕任何干扰。”
第三章法庭上的终极对决
2026年初春,江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赵立伟、李建国等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法庭内座无虚席,媒体记者、受害群众、人大代表纷纷到场,见证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庭审一开始,赵立伟的辩护律师便发起猛攻:“我的当事人从未实施过贪污受贿行为,高俊的证词是诬告陷害。高俊本人涉嫌收受贿赂、伪造文件,其人品存在重大瑕疵,证词不应被采信。”
陈默站起身,目光坚定地走向公诉席:“首先,高俊作为污点证人,其犯罪事实已被本院查证属实,他主动认罪认罚并配合办案,符合污点证人的法定条件。其次,高俊的证词并非孤证,我们提交的虚假合同、银行流水、资产证明等126份证据,均能与他的供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他随后播放了一段录音,这是高俊在讯问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画面中,高俊详细供述了赵立伟转移公款的具体流程、时间、金额,甚至包括一些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细节。“这段录音经过全程同步录像,讯问程序合法,内容真实有效。”陈默强调,“反观被告人赵立伟,其辩解前后矛盾,无法对银行流水、资产来源等关键证据作出合理解释。”
轮到李建国出庭时,他极力否认与赵立伟的勾结:“我与赵立伟只是工作上的正常往来,从未收受任何好处,他给我女儿的转账,是正常的商业投资。”
陈默立刻出示了李建国女儿与赵立伟空壳公司的“投资协议”:“这份协议没有任何实际的投资项目,没有风险评估报告,没有利润分配方案,本质上就是利益输送的幌子。而且,转账时间恰好是李建国为赵立伟的违规项目审批通过之后,这难道只是巧合吗?”
他接着传唤了关键证人——建工集团的前财务总监。证人当庭证实:“赵立伟曾多次让我将公款转入空壳公司,说是用于项目投资,后来我才知道,这些钱一部分被他贪污,一部分送给了李建国。”
庭审的最后,陈默发表公诉意见,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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