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椅背上,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第七研究所的采购记录,根本不在检察院的内部系统里,那是军方的独立体系。他一个地方检察官,无权也无从查起。一股强烈的无力感攫住了他。线索似乎在这里戛然而止,前方是深不见底的禁区。
不,还有一个办法。他猛地坐直身体。虽然查不到第七研究所的直接采购,但所有进入地方使用的军用物资,尤其是这种高度管制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军地协作规定,必须经由特定的地方协调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和后续使用监管!这个协调部门,通常设在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高效对接,往往会指定一个地方单位作为“窗口”。
而在滨海市,这个“窗口”单位,正是市检察院!因为检察院在涉及重大案件,尤其是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军事机密的案件时,需要与军方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相关的备案登记材料,理论上应该保存在检察院的机要档案室!
姜临的心跳再次加速。他立刻在系统里搜索“军地协作特殊物资备案登记流程”的相关文件。很快,他找到了对应的管理规定和登记表格模板。表格的最后一栏,清晰地印着“地方接收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地方监管单位负责人签字”两栏。而“地方监管单位负责人”一栏,按照规定,应由市检察院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签署。
他需要查看五年前那个时间段,所有经由检察院备案登记的、来自第七研究所的特殊化学试剂登记表。
机要档案室的管理极其严格,调阅非本人经办或非本部门权限内的机密文件,需要层层审批,手续繁琐,而且必然留下无法抹去的查询痕迹。姜临现在最不能做的,就是打草惊蛇。
他盯着电脑屏幕,大脑飞速运转。常规途径行不通,那就只能另辟蹊径。他想起了机要档案室的电子归档系统。虽然核心的纸质文件保存在物理档案室,但为了便于管理和快速检索,所有备案登记表在归档时都会扫描上传,形成一个加密的电子索引库。这个索引库的访问权限比物理调阅稍低,但也仅限于特定岗位人员。幸运的是,作为公诉处检察官,姜临因为经常需要调阅与案件相关的历史文件,拥有这个索引库的查询权限。
他迅速退出办公系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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