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字时间,集中在火灾前十五天。”
我呼吸一滞。
“沈知微伪造维保记录,是为了让这份承诺书显得‘合理’——业主签了字,等于自愿放弃追究物业消防失职责任。一旦起火,所有法律追索权,瞬间归零。”
“而陈屿,”他嘴角扯出一丝极冷的弧度,“他根本不需要纵火。他只需要确保,那晚2704的烟雾报警器,被提前拆掉电池;确保喷淋头滤网,被注入固化胶;确保整栋楼的消防广播,在凌晨一点零七分,准时静音十七秒。”
十七秒。
足够引燃窗帘,足够让火势突破临界点,足够让一个想救人的物业主管,永远困在浓烟里。
“U盘我藏了三年。”他声音低下去,像砂纸磨过木纹,“上周,陈屿收购了市检察院技术信息中心的合作服务商。下周,所有涉案原始数据备份,将被格式化迁移。苏律师,你告诉我——”
他身体前倾,目光如钉:
“一个吞下U盘活下来的污点证人,和一个曾为凶手脱罪的律师,联手提交一份公诉,够不够让那只‘逍遥法外’的鸟,自己飞进笼子?”
我没有立刻答应。
我调出了青梧湾火灾案全部卷宗电子档——不是通过律协通道,而是动用了当年在反贪局实习时,一位老检察官私下给我的、仅限内部查阅的加密端口。密码是沈知微的生日。
卷宗平静。证据扎实。证人证言一致。连消防鉴定报告的附图,都精确标注了每一处短路熔痕的位置。
完美得令人窒息。
我放大其中一张现场勘验照片:2704主卧废墟。焦黑床架旁,半截扭曲的金属管裸露在外——是烟雾报警器底座。我调出产品说明书扫描件,比对螺丝孔距。不对。孔距宽了0.3毫米。
这0.3毫米,意味着底座被更换过。原装底座在火灾前已被卸下,换成了一个外观identical、但内部电路板被物理切除的赝品。
谁干的?
我翻到证人询问笔录第17页。保洁员王秀兰陈述:“那天下午三点,我看见沈主管和一个穿黑风衣的男人在27层电梯口说话。男人戴口罩,很高,拎着个工具包。沈主管接过他递的东西,塞进工装裤口袋。”
工具包。黑风衣。口罩。
我导出青梧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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