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把汤喝完了。
——
休庭铃响。
林晚起身欲离,却被法警礼貌拦住:“林女士,请稍候。陈主任请您到证人休息室。”
她没拒绝。
休息室在走廊尽头,推门进去时,陈砚正背对她站在窗边。窗外是法院后巷,几株老梧桐枝干虬劲,枯叶在风里打旋。他听见门响,并未回头,只将手中一支钢笔轻轻搁在窗台。
“你今天没戴那枚银戒。”他说。
林晚抬手,下意识摸了摸左手无名指。那里空着。早上出门前,她把它摘下来,泡在盛满蒸馏水的玻璃皿里——这是她三年来的习惯:每次出庭作证前,都要让戒指在水中静置一小时,仿佛这样就能洗去某些附着其上的东西。
“怕它反光,被镜头拍到。”她答。
陈砚终于转身。他眼底有淡青,眼下微凹,但眼神清亮如淬火后的刃。“周明远的律师团队今早提交了新证据,申请传唤你作为‘关键辩方证人’。”
林晚笑了下,很轻:“他想让我证明,他给我的每一分钱,都是合法薪酬。”
“不。”陈砚走近一步,两人之间只剩一米距离,“他想让你证明——三年前那场火灾,是你自己放的。”
空气凝滞。
林晚呼吸停了半拍。
那场火,烧毁了周氏集团位于保税区的档案中心。表面是电路老化引发,消防报告写得明明白白。可只有她知道,火苗是从B区第13排保险柜底层燃起的——那里锁着她亲手做的三本“影子账册”,记录着周明远向十五名公职人员输送利益的全路径:谁收了钱、谁批了项目、谁压下了举报信、谁在听证会上替他删改证言。
她放火,是因为周明远把她的养父——一位退休老法官——叫到办公室,关上门谈了四十七分钟。出来时,老人手里捏着一张CT片,诊断结论是“晚期肺腺癌,已转移”。
“林法官说,他这辈子没办过冤案。”周明远当时坐在真皮椅里,指尖轻叩桌面,“可如果他女儿明天在法庭上指证我,他后天就得躺在ICU里,靠呼吸机续命。你说,这算不算……因果报应?”
她点了头。
当晚十一点,她穿着保洁工制服走进档案中心,把一瓶工业酒精泼在B区第13排。
火光冲天而起时,她站在三百米外的天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