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汽油桶。
经过技术鉴定,汽油桶上,提取到了魏坤的指纹,桶里残留的汽油成分,和当年火灾现场提取到的助燃剂成分,完全一致。
第一个证据,固定了。
然后是三年前的强拆案。他们找到了当年被打成重伤的户主,老人因为当年的伤,落下了终身残疾,瘫痪在床。当陆则和林晚找到他,说要重新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老人躺在床上,老泪纵横,抓着陆则的手,一遍遍地说:“检察官,我等这一天,等了三年了,我以为我这辈子,都等不到公道了……”
老人给他们提供了当年被打的病历、鉴定报告,还有当年偷偷录下的,魏坤威胁他的录音。张野也找到了当年顶罪的两个小混混,面对陆则他们拿出的证据,两个小混混终于交代,当年是魏坤给了他们每人十万块,让他们出来顶罪,所有的供述,都是魏坤提前教好的。
第二个证据,也固定了。
最难的,是林建军坠楼案。
当年的案发现场,早就已经被破坏了,监控录像也“意外”损坏了,唯一被抓的凶手,已经在监狱里翻供,咬死了是自己和林建军有私人恩怨,和薛明远无关。
陆则他们,顺着魏坤的供述,一点点地找线索。
魏坤说,案发当天,薛明远是开着一辆套牌的车去的现场,车上还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了当天的情况,事后,薛明远让魏坤把行车记录仪的内存卡拔了,交给了他。魏坤当时留了个心眼,偷偷复制了一份,藏在了他之前在江城租的房子的天花板里。
张野立刻带人,连夜赶往江城,找到了魏坤说的那个出租屋,在天花板的夹层里,找到了那张内存卡。
内存卡里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清晰地记录了案发当天,薛明远带着魏坤和两个打手,进入林建军的公司,还有案发后,几个人匆匆离开的画面,甚至还录下了薛明远在车上说的话:“事情办干净点,别留下尾巴,谁敢把我供出来,就让他全家陪葬。”
这个视频,成了证明薛明远在案发现场的关键证据。
同时,他们还查到了薛明远给两个打手的转账记录,案发后第二天,薛明远通过十几个空壳账户,给两个打手的家人,分别转了五百万。顺着这些空壳账户,老陈——专案组里负责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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