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远无言以对,额头上渗出了冷汗。林岚乘胜追击,又接连抛出多个问题,直指高明远的核心罪行。在铁证面前,高明远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旁听席上响起了阵阵议论声。
辩护律师见状,试图转移焦点,攻击污点证人的可信度:“石虎和张启明都是罪犯,他们的证词存在严重瑕疵,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而且检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存在非法取证的行为。”
“审判长,审判员,”林岚站起身,语气坚定,“首先,石虎和张启明作为污点证人,其证词经过了多方核实,与客观证据完全一致,具备法律效力。其次,检察机关在整个调查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所有证据的收集都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任何非法取证的行为。我们有全程录音录像可以证明。”
随后,林岚播放了提审石虎和张启明的全程录音录像,视频中清晰地显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采取任何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而是依法进行讯问,保障了证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的关键阶段,受害者家属代表李建国走上证人席。他拄着拐杖,缓缓讲述了自己被非法拘禁、打断双腿的经历:“高明远为了强拆我的房子,派石虎带人把我抓起来,关在一个小黑屋里,打了我三天三夜,逼我签字。我现在走路都不方便,家破人亡,这一切都是高明远造成的!”
李建国的讲述声泪俱下,旁听席上不少人都流下了眼泪。随后,其他受害者家属也纷纷作证,讲述了自己亲人被高明远团伙伤害、失踪的遭遇,每一个故事都令人痛心。
在最后的法庭辩论环节,林岚发表了公诉意见:“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高明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采矿、洗钱、行贿等多项犯罪活动,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高明远凭借其财富和权力,逍遥法外多年,践踏法律尊严,残害无辜百姓,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他的地位有多高、人脉有多广,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我们恳请法庭依法对被告人高明远及其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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