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和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被告人的身份有多特殊、背景有多深厚,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严惩。我们恳请法庭依法查明事实,对被告人高明远作出公正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告慰受害者的在天之灵,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
苏晴的发言铿锵有力,赢得了旁听席上阵阵掌声。受害者家属们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他们等待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太久。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经过慎重评议,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明远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高明远瘫倒在被告席上,嘴里不停地喊着:“我不服,我要上诉!”
而旁听席上的受害者家属们则相拥而泣,他们终于为逝去的亲人讨回了公道。张建军的妻子紧紧握住苏晴的手,哽咽着说:“苏检察官,谢谢你,谢谢你为我们主持正义。我丈夫在天有灵,也可以安息了。”
苏晴的眼眶湿润了,她知道,这份判决不仅仅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交代,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对所有逍遥法外狂徒的警示。但她也清楚,高明远一定会提出上诉,这场正义之战还没有完全结束。
第五章终审裁决与正义的坚守
高明远果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上诉,案件进入了二审程序。他的辩护律师团队依然坚持无罪辩护,试图通过各种手段推翻一审判决。他们不仅质疑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还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大量“新证据”,声称高明远是被冤枉的,是有人故意陷害他。
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高度重视,组成了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二审庭审中,苏晴和赵伟再次作为公诉人出庭,与辩护律师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辩护律师提交的“新证据”,主要是一些所谓的“证人证言”,声称高明远在案发期间有不在场证明,不可能参与杀人案。但经过公诉机关的核实,这些证人要么是荣盛集团的员工,与高明远存在利害关系,要么是被高明远收买,其证言的真实性根本无法得到证实。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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