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起身,「温馨提示,未来4时就是评审会得出结论的最后节点,你们要是想使坏,最好抓住时机,免得不赶趟了呢。」
保镖米娅得了她的眼神伸手拉门,身后「砰」得一声响,是宋哲失态地突然起身,碰倒了咖啡杯。深褐色的咖啡液混著未化的方糖碎块,瞬间在浅色西裤上泅开一大片污渍,黏腻狼狈。
他却顾不上擦拭,只死死盯著刘伊妃即将离去的背影,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好!我们录!但我也要确保,王保强签协议时,我必须当场录音录像,让他亲口声明所有决定完全自愿,没有受到任何胁迫!」刘伊妃在门口停下脚步,半侧过身,光影在她完美的侧脸轮廓上划出一道清晰的明暗界线。她甚至没有回头看那片狼藉,只是几不可察地点了下头。
「可以。」她的声音平静无波,仿佛早就料到他会有此一举,「我去说服他。准备好你们的手机。」说完,她不再停留,带著米娅径直离开了会议室,门轻轻关上,将一室狼藉、满脸油汗的宋哲,和神色惶惑的马荣,留在了身后。
刘伊妃不是法律专家,她只是出于朴素的观念要求对方录制视频,这原本也只是计划中不甚重要的一环,因为在她的设想里,这两人落地北平,很快就会被经侦带走。
她要求录视频,某种意义上是为了麻痹马宋两人,让他们心里稍安,认为交易达成,不会因为工作室的异动察觉到有人在查他们的经济犯罪问题。
但小刘要求录的这段视频有没有效力?
从刑诉法和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证据证明效力问题的角度讲,属于有价值,但非铁证。
视频内容属于证人证言,是马荣和宋哲就某个事实,如当晚聚餐的性质作出的陈述。
如果将来他们反口,这段视频可以作为前后陈述矛盾的证据,用来质疑他们的可信度。
视频录制过程中,两人是自愿陈述,没有被胁迫、威胁的明显迹象,且内容清晰、具体,具有证据资格。
但如果真的有一天对薄公堂,他们也完全可以辩称是迫于压力,只不过和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原来诬陷的说辞可信度很低就是了。
只是对于刘伊妃一方来说,这可以成为未来对可能出现的谣言进行辟谣的工具,属于锦上添花的第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