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三分饱,饿到胃里灼烧、眼冒金星是常态。
稍有迟缓,或是露出半分不满,迎来的便是明军士兵无情的皮鞭、
沿途的荒草间,随处可见倒下去就再也没能起身的尸体,无人问津,最终沦为野狗秃鹫的食物。
金承佑就混在这群男俘之中。
谁能想到,这个如今头发散乱、面容憔悴、眼角爬满细纹的男人,曾是灵州城内风光无限的贵族少爷?
昔日的他,风流倜傥,锦衣玉食,出入皆有仆从跟随,不久前才刚娶了全城艳羡的美妻,正是人生最得意的时刻。
可如今,他衣衫破洞百出,沾满了污垢与血渍,比街边最落魄的乞丐还要不如。
更让他心如刀绞的是,几日前,他在女俘队伍中,远远瞥见了自己的新婚妻子。
她依旧貌美,可脸色却苍白得吓人,身形也明显臃肿。
她的肚子,大了。
金承佑如遭重击,他们明明才刚刚成亲,连入洞房的机会都没有,她腹中的孩子,绝不可能是他的。
那孩子是谁的?
他无从知晓。
只知道像他妻子这般姿色的女子,最终都会被送到燕京,卖给大明的权贵为奴,从此沦为他人的玩物。
每想到这里,金承佑的心就像被无数根针狠狠扎著,鲜血淋漓。
他无时无刻不在想著报仇,想著能逃出这地狱般的困境。
回到高丽,上报朝廷,集结大军,将这些残暴的明军赶出家园,为父亲报仇,为自己讨回公道,救出妻子。
于是,他暗中联络了几个同样心怀不甘的战俘,悄悄谋划著名逃跑的事宜。
可这一日,后方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伴随著兴奋的呼喊:「大捷——!」
「我大明铁骑攻破开京,高丽王率百官归降大明——!」
押送的明军士兵们闻言,瞬间沸腾起来。
「太好了!老子早就说了,小小高丽根本挡不住咱们的。」
「这次老子可发大财了,从高丽抢的金银珠宝、古玩字画,装了满满一马车。」
「可不是嘛!战争结束,朝廷肯定还有重赏,等把这群奴隶押到燕京交差,咱们就能领赏还乡了。」
「大明万岁。」
他们笑得合不拢嘴,手上的鞭子也扬得更高,不断对著战俘呵斥著:「都给老子快点走,别耽误老子领赏。」
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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