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反悔。我又认真想了一会儿,几乎屏住了呼吸,最后对自己说:
「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
然后把信一把撕了。」
下地狱都不怕吗?
阿什利:「!!!」
尽管哈克的选择是如此的大胆、鲁莽和可怕,但不知为何,当不知为何,当阿什利看到这里时,他感觉他的脸正在发烫,身体里更是藏了一团火,以至于这位南方少年竟然「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并且用力挥了挥手上的!
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然后把信一把撕了。
太酷了!
是我的话,我能像里的这位哈克这么大胆和勇敢吗?
正因为书中的哈克是一位南方少年,他的害怕、担忧、所思所想才让阿什利这样的南方少年格外的具有代入感。
或许这并不能真正的改变什么,又或许,像哈克这样一个无比鲜活的形象,终究还是会在很多人心中埋下一颗种子……
而剩余的内容,自然就是哈克前去营救吉姆了:
「产生这种念头、说这种话是很可怕的,不过我还是这么说了,丝毫没有后悔,而且再也不想改邪归正的事了。我把整件事从脑袋里统统赶了出去,心里说,我以后还是走邪路,反正我打小就在这条路上行走,早就轻车熟路了。
我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开始行动,把吉姆偷出来,让他别再当奴隶了。要是我还能想出比这更邪恶的办法,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一不做二不休,要干就痛痛快快地于……」
在看完剩余的这点内容,少年阿什利对于下一期的渴望也在这一时刻达到了顶点!
下一期呢?下一期呢?我现在就想看到下一期!
而像这一期的内容,一如既往地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无论美国北方还是美国南方,他们似乎都会书中这个叫哈克的少年的惊人的勇气给吓了一跳。好吧,就让我下地狱去吧!
这种话是能说的吗?
况且为了一个逃跑的黑奴下地狱,未免也太不值当了!
尽管很多读者著实被吓了一跳,但倘若结合前面的内容,人们便会发现,哈克做出这样的选择确实在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这个叛逆的少年的性格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著情节的发展自然而然的转变为现在这个样子,也正因如此,这个形象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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