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分子数十人,依律「为从重犯」,视情节轻重,判处流放三千里或枷号三月,徒刑十年。其非法所得尽数追缴。
对于大量不明真相、受雇跑腿散播消息或参与售卖的底层人员,以及部分在案发后能主动退赃、指认同伙者,则依律「为从轻犯」,多判杖责、罚役,勒令限期退赔部分款项,给予改过自新之路。
朝廷严令,所有涉案商号必须在一月限期内,清退所有已收「股金」。由治安司监督执行,张贴布告,设立退赃点。逾期不退或继续行骗者,立捕严办。
这一次治安司办案效率之高,引得内阁对沐昌佑的称赞,阁老们又想起这个任命是杨思忠推荐的,对这位吏部尚书用人之能,有了更深的了解。
对于有功之人,皇帝和内阁也是不吝啬赏赐的。
治安司主司沐昌佑叙功一等,赐金五枚,隆庆皇帝专门派人去云南,向黔国公府表彰沐昌佑的功劳。
司副李德福也叙功一等,赐金三枚,朝廷由他在沐昌佑去武监读书的时候,暂代治安司事务,册封他一子为锦衣卫百户。
治安司上下,有功劳之官都有奖励,吏员衙役也获得升等之类的嘉奖。
特别是治安司从票号入手,及时切断了赃款流向,帮助不少百姓追回被骗赃款这件事,让京师百姓对治安司的印象大为改观。
以往治安司执法,总免不了和百姓起冲突,特别是防火和城市管理这两件事,不仅仅得罪权贵,也得罪百姓。
经过这件事,治安司名声好转,还有百姓自发送来牌匾,感谢治安司保住了他们一生的积蓄。
苏泽又上书,又请刑部立法,在处理经济案件的时候,各大票号必须要配合官方机构封存可疑帐户,提供相关帐目,否则就要视为同犯惩罚。
内阁对这个奏疏自然是支持的,这道奏疏也没有遇到任何阻力,立刻获得皇帝御准。
但是这场风波中,那个领著舰队发现澳洲,最终返航回到大明的工部大匠张毕,却根本没有人提起了。
京师西郊,张毕的宅院深处,一间弥漫著机油与金属气息的工坊内,光线被厚重的窗帘隔绝了大半。
唯有工作台上几盏鲸油灯,将一具精密的黄铜骨架映照得熠熠生辉。
张毕布满老茧和细小伤口的手指,正捏著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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