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望见佃农被野兽围住。
如果带人冲上去,凭着训练有素的庄客,斗败驱散这几十只豺,也不算太难的事。
可是朱龙面带阴笑,把右手高高举起,身后的队伍立刻停了下来。
“都别动,这豺狗子最爱咬裆掏肛,先吃人的下水,再慢慢把人咬死。”
“这人越是疼,越扑腾得欢实,豺狗子吃的就越香!”
“不是想跑吗?老子今天就看场好戏!”
朱龙带人保持着距离,一个个倚在树上,嘻嘻哈哈的等着看野兽吃人。
吴大头性情坚忍,虽然陷入了绝境,却丝毫也没有服软的意思。
大声吼道:“不就是死吗?咱都是有种带把的爷们,平时被人欺负,今天就放手一搏!”
“朱家人想看戏,咱偏偏不随他的意,大家伙都听好了,跟着我往前冲!”
话音未落,吴大头撒开两条腿,端着木矛便向朱龙冲了过去。
其他人也没想明白,可都下意识的跟着往前冲,连女人孩子都被裹挟在内。
被野兽围堵之下,还主动接敌,看似这个选择极为愚蠢,实则不然。
吴大头不愧是在军中历练过的,在最危急的时候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只要是双方搅在一起,把豺群引过去,庄客们为了自卫,也只能与豺狗子拼命。
为了增加对抗野兽的人数,减少被野兽攻击的几率,也不会在此时随意杀人。
如此一来,前后御敌变为三方混战,会大大增加生存的几率。
奋起一搏,尚有一线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