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粤省的利益。
至于第三条,中方承担所有风险,中华电力不作任何担保,这个条件放在任何商业谈判中都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合作就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哪有只享受好处不承担风险的道理?
嘉道理家族提出这个条件,说明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认真谈,而是想找一个既能赚钱又能全身而退的方案。
第四条,财务运营权由中华电力主导,这意味着中华电力要当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内地政府只能当配角。
如果这个条件答应了,大亚湾核电站名义上是合资项目,实际上就是中华电力的一个分公司。
内地的政策、内地的土地、内地的市场、内地的贷款担保,最后换来一个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项目,这种亏本的买卖,粤省不可能做。
第五条,实际上原本内地的打算是双方各占50%股份,而中华电力最多只入股25%,这个比例虽然不高,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关键是嘉道理家族提出的其他条件太苛刻了,即便只占百分之二十五,他们依然要主导财务运营权,依然不承担任何风险。
这种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做法,放在谁身上都受不了。
太多因素,导致内地与中华电力双方一直谈不拢了。
嘉道理家族不愿意让步,而内地也无法让步,项目就无法落地。
林浩然靠在木椅背上,脑子快速梳理这些信息。
他在前世就知道,大亚湾核电站最终是在1986年才动工的,从立项到动工,过去了整整八年。
拖延的原因很多,中英谈判、切尔诺贝利事故、香江社会的恐核情绪都是因素,但嘉道理家族的犹豫不决和苛刻条件,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不是内地政府实在等不起了,被迫在常规岛设备上做出让步,这个项目可能还要拖得更久。
不过,现在林浩然来了,他肯定不会让嘉道理家族如此肆无忌惮地拖延时间和提条件了。
作为内地最大的外资投资者,他和内地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
港灯集团不是中华电力,他林浩然也不是罗兰士·嘉道理。
他不需要像嘉道理家族那样瞻前顾后,也不需要像他们那样提一堆苛刻条件来规避风险。
他有足够的实力承担风险,有足够的魄力推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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