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他就是经常找女模特做女朋友的,他最多谈个两三年也就分手了,一般也就几个月,然后重新再找一个,如此反复。
不过,当着自己的闺蜜的面,她肯定不能将这种担心说出来。只能再次安慰和鼓励道:“你要相信约翰的人品,他不是那种人。不然,这个叫布琳娜的跟他在一起这么久了,他怎么没有把她一脚踢开呢?他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
露娜一听,不由双眼一亮,心想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布琳娜她自己说的,跟陈锋在一起都快两年了,到现在都还没有被陈锋一脚踢开呢,那她当然也有信心比布琳娜做得更好。
至少在陈锋踢走布琳娜之前,她肯定还是跟陈锋在一起的。
“那你说我接下来该怎么办?你也知道,我就十八岁的时候有过一次初恋,也就拉拉手,最多抱一抱的那种。我当时没有同意对方做过分的事情,然后两个月不到就分手了。在那之后我就没有再谈过恋爱,一直到遇到了约翰。我的恋爱经验可以说几乎为零。”
丽贝卡心说,你好歹有个初恋,我可是连个初恋都没有的。只要有男孩子敢追求她,直接就被她打走了。至于有些死皮赖脸的追求者,也被她的两个哥哥和父亲吓走了,他们可都是有持枪证的。
但她虽然没谈过恋爱,但看过不少恋爱小说的,也看过不少的有关爱情的影视剧。在这方面的理论知识,她自认为还是比较丰厚的。
所以,她也没有多想,直接张口就来:“想要迷住一个男人,肯定要给这个男人提供足够的情绪价值和生理价值。简单一点的,就是要让他身心愉悦,让他跟你在一起的时候,觉得非常的享受和开心。尤其是生理上的喜欢,才是真正的喜欢。
男人嘛,尤其是像约翰这种风流的男人,他接触过的漂亮女人肯定很多了。你想要抓住他的心,就必须不仅要技术好、服务好,还要让他精神上得到很大的满足,情绪上得到很大的愉悦。
具体点来说,你就是要夸他、满足他、奉承他,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把他当作你的超级偶像,而你是他的超级迷妹,表现出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那种。”
露娜听得双眼不由放光,连连点头,夸赞道:“丽贝卡,你说的太对了,我都要想拿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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