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的时候,她才忽然意识到,她一直在骗自己。
那从来就不是借,是卖。
她把志生卖了。
几个字字砸进脑子里的时候,明月的膝盖一软,整个人跌坐到地毯上。地毯厚厚的,绒毛蹭着她的小腿,有点痒,她却一动也动不了。她仰起头去看天花板,眼泪顺着太阳穴淌进鬓角的头发里,凉飕飕的。
简鑫蕊说没借过。她当然会说没借过,因为那根本就不是借。那是一笔买卖,钱货两清,银讫无悔。她萧明月收了钱,交了货,交易当场结束,她和简鑫蕊之间再没有任何瓜葛。简鑫蕊不欠她什么,甚至从交易达成的那一刻起,简鑫蕊就成了志生那一边的人。人家为什么要替她圆谎?人家凭什么要配合她把这场戏唱下去?而自己,一直觉得自己欠了简鑫蕊三千万,不过是潜意识里还想用这三千万把志生买回来,自欺欺人罢了。
明月抬手捂住自己的眼睛,手掌底下温热的泪水和冰凉的指尖碰在一起,激得她打了个哆嗦。
她怎么就没想到这一步呢?她光想着把真相告诉志生,以为只要把三千万的事情说清楚,志生会理解她。可她忘了,对志生来说,三千万的真相只能是两种:要么她借了简鑫蕊的钱,那是人情债;要么她收了简鑫蕊的钱,那是卖身契。
她选了后一种。她亲手把志生卖给了另一个女人。
"明月,你的谎言什么时候能结束?"
志生的这句话像一根针,扎在她最软的地方。可她有什么办法?她要是把三年前的实情说出来——志生,我收了简鑫蕊三千万,把你让给她了——那他们之间那点最后的体面就碎得连渣都不剩了。
明月慢慢把手从脸上拿下来。眼泪还在流,但她不哭了,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黑暗的地毯上,听着窗外的雨声一阵紧过一阵。
她从沙发上摸到手机,屏幕还亮着,通话记录最上面一条是"戴志生",通话时长七分四十二秒。她把拇指悬在那条记录上,迟迟没有按下去。她想再打给他,想告诉他,不是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从头到尾跟你说清楚。
可她张了张嘴,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棉花,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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