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出一小截雪白的肌肤。外面的浅灰色大衣是羊毛混纺的料子,剪裁极简,只在腰间有一条同色的细带,松松地系了一个结,勾勒出她不盈一握的腰身。大衣的下摆到膝盖上方,下面是深色的紧身裤,裤脚收进那双深棕色的短靴里,整个人利落又温暖,像一幅初春的画——寒意未退,但已经透出了柔和的暖意。
她的脸才是真正让人失语的地方。
那是一张温润到极致的面孔,眉眼弯弯的,像是画师用最细的笔蘸了淡墨,一笔一笔耐心勾勒出来的。眉毛不浓不淡,恰到好处地弯着,眉尾微微上扬,带着一点英气,却不凌厉。眼睛是最动人的地方,大而明亮的瞳仁像一汪温水,看着人的时候不急不躁,像是春天午后照进窗棂的阳光,暖融融的,让人忍不住想靠近。可如果你仔细看,就会发现那汪温水底下藏着东西——那不是柔弱,不是退让,而是一种沉甸甸的、经过打磨的坚韧,像河床底下的鹅卵石,水流再急也冲不走,反而被岁月磨得越发圆润光亮。
她的鼻梁高挺,线条流畅,鼻尖小巧精致,侧面看过去像一弯新月。嘴唇是天生的淡粉色,没有涂任何唇膏,却润润的,微微抿着的时候带着一种天然的恬静。皮肤很白,不是那种苍白或者瓷白,而是像初雪覆盖下的白玉兰花瓣,白得柔和,白得有温度,隐隐透着底下浅浅的血色。
初春的夜晚还有些冷,她的脸颊被宾馆走廊里的暖气和外面的余寒交替熏着,泛出两团淡淡的红晕,像桃花瓣落在雪地上,好看得不像真的。
蒋含烟见过漂亮女人。她自己也算漂亮,瓜子脸,杏核眼,要不然也不会在花溪镇搅出这么多事来。但简鑫蕊的漂亮是另外一种东西,不是需要刻意维持的那种美,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浑然天成的韵味,像是老天爷在造她的时候格外花了心思,每一个细节都恰到好处,多一分则俗,少一分则寡。
更让蒋含烟心里发紧的,是简鑫蕊身上的那种气质。她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站在走廊里,大衣扣子系得整整齐齐,短靴并拢,双手自然垂在身侧,姿态说不上多正式,却自有一种让人不敢轻慢的东西。不是高高在上的俯视,也不是盛气凌人的压迫,而是一种温润的、不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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