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必须在这件事情上给苏明玉和她的律师团队设置一些障碍,好好恶心他们一下,拖延他们的进度,同时也消耗他们本就不多的精力和资源。总不能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切入点,就在老宅本身。
苏大强和赵美兰常年居住在那栋老宅里,虽然赵美兰的直接死亡地点是外面的麻将馆,但老宅作为他们共同的生活空间,苏大强长期投药的行为很可能就在那里进行准备。
从法律程序上讲,那里完全可能被视为间接的案发现场或与案件密切相关的场所,这也是警方当初果断贴上封条的原因——谁也无法保证在后续调查中,是否会发现新的、需要补充取证的线索或证据。
叶晨打算充分利用这一点。
他可以以“案件关键嫌疑人直系亲属”的身份(毕竟他也是苏大强的儿子),通过正式渠道(比如也聘请一位律师,或者直接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意见),对苏明玉律师提出的“解封取物”申请提出异议。
异议的理由可以非常“正当”且“专业”:
·强调老宅作为潜在证据现场的重要性,指出在案件尚未彻底侦查终结前,仓促解封可能破坏潜在物证(比如某些微量残留、指纹、或其他尚未被发现的与投毒相关的痕迹)。
·质疑所欲取走物品的“无关性”。声称那本所谓的“家庭记账本”,很可能包含与家庭经济状况、成员关系、甚至潜在矛盾相关的记录,这些内容可能与犯罪动机的甄别有关,不应被简单定义为“无关私人物品”而提前取走。
·要求对所欲取走的物品进行严格的司法鉴定和审查,确保其中不包含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后,才能允许带走。
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即便不能完全阻止解封,也足以将事情拖入复杂的程序争论之中。警方和检察院在处理这种存在争议的申请时,必然会更加谨慎,流程也会被拉长。这正好契合叶晨“拖延时间”的核心目的。
至于最终苏明玉是否能拿到账本……叶晨其实并不是非常担心。就算她历经千辛万苦拿到了,那又如何?
他早已不是那个依赖父母、会被一本账本拿捏的“苏明成”了。他的财富和底气,来源于自身在金融市场的搏杀,与苏家那点“啃老”旧账早已不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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