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语气平和,配合默契。罗焕清和林华北两人在被告席上,罗焕清目光呆滞,林华北则一脸淡然。
法官严肃地问道:“罗焕清,你作为经警大队大队长,是否知道经警大队的枪支管理情况?”
罗焕清赶忙说道:“县经警大队共有六把手枪,其中一把是我从公安局治安科领取的,当时交了500押金,给了我们一盒子弹。这把枪领回来之后,林华西觉得连枪带子弹都要了回去,不到一个月,就让我去公安局再买一盒子弹,说子弹都被他打兔子了。后来,煤炭运输过程路上不太平,煤炭公司就安排经警大队随车保卫。后来觉得只跟着人,没有枪起不到震慑作用,我就去公安局治安科申请枪支,治安科以每个单位只配发一支枪支为由拒绝再领。后来林华北私人就又买了五把枪,交由经警大队使用。”
法官追问道:“只买了枪,子弹呢?”
“子弹是在县公安局张科那里买的,一颗一块钱。”罗焕清回答道。
法官转头看向林华北,问道:“林华北,罗焕清所说是否属实?”
林华北往后伸了伸脖子,抬头看向法官,说道:“罗焕清所说不属实。煤炭公司运输业务有专门的运输科,我并不负责运输业务,怎么会操心煤炭运输的事?”
法官点了点头,又看向罗焕清,说道:“罗焕清,以上所说,可否有证据?”
“当时是林华北叫我和董先刃叫到办公室,亲手将枪支交到我们手上的。”罗焕清说道。
“罗焕清,请你不要胡言乱语,扰乱法庭秩序。董先刃已经被枪毙了,怎么能作为证人呢?”法官严肃地说道。
事实上,董先刃被枪毙确实走了特殊流程,因为其枪杀公安局副局长,性质恶劣,相应的材料都是特办特批。罗焕清在看守所关了许久,对于董先刃被枪毙的事情并不知情。听完法官的话,他一脸震惊,目瞪口呆地看着林华北,说道:“被枪毙了?”
法庭之上,并没有人回应罗焕清的话。
法官继续说道:“在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里,你已经明确承认,是你在担任煤炭公司经警大队大队长期间购买了五把枪支,主要是用于煤炭公司的保卫工作,并由你签字按印。这是否属实?”
罗焕清有些着急,忙说道:“当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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