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胜的意思很明确,董进给出了诚意,可以放过,但叶辉作为重要执行人,难道就没有一点表示?
想要凭借一份‘和解协议’保下两人,在别人那里或许能行,但在自己这里.....是绝对不可能的。
至于别人怎么想,那不在金胜的考虑范围之内。
李昌武和董进不约而同的对视了一眼。
心里头同时浮现了一个词......报复!!
看来,叶辉之前说的那些事,很可能就是真的。
不过这也从侧面印证了一个事情......金胜很记仇。
这种人一旦咬住猎物,那是绝不会轻易松口的。
换而言之,如果他们俩要跟之前商量好的一样,去死保叶辉......金胜后面指不定会再玩出什么花样来。
至于前面商定的??
对律师来说,除非白纸黑字,逐字逐句的确认过,并签字摁了手印,否则都是未知数。
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律师就像渣男,保证张口便来。
场面安静了一会儿后,董进忍不住开口了。
“金律师,叶辉是我的助手。”
“他虽然有独立办案的资格,但在陆北这个案子上......他所执行的一切事宜,都是经过我点头同意的。”
“如果真要有错,那也是我的决策失误。”
“刚才咱们定下的65万,就是我为这次失误所付出的代价。”
“实不相瞒,我知道你跟叶辉是同班同学,相互之间还有矛盾。”
“但那些,不过是学生时代的意气之争而已。”
“几乎每个人都经历过。”
“等过个几年,你再回过头来想想,其实真没什么大不了的。”
“再说了,你把私人感情带入到工作中来,这是不是有点........”
倒是没看出来,董进竟然还能说出这么有担当的话来。
要不是注意到他的眼神一直往李昌武脸上瞟......金胜说不定还真信了。
至于原因,随便一想就明白了,反正职场的潜规则,无非就那么几条。
出了事,在领导面前保住给自己办事的手下,那叫有情有义。
随便一脚踢开,划清界限,就是自私自利了。
这以后谁还敢跟他走的近啊!
人都是这样的,自己可以做,但别人如果这样做了,则一定会鄙视对方。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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