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起来。
申请人:段承业
委托辩护人:金胜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对本案的立案合法性进行监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因在网络平台发布针对冯越的视频,被治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二、本案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法定立案标准,具有严重违法的嫌疑。
根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寻衅滋事罪针对网络侮辱他人行为的立案。
必须同时满足‘破坏社会秩序’和‘情节恶劣’两个法定要件,但本案现有证据无法满足立案要求........
金胜在申请书里,先是把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进行了梳理,接着将‘罪名’的几个构成要件拆开来做了逐一的反驳。
再把治安方面,从冯越报案开始,到抓人、做笔录、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疑点’明确指出。
最后,则是借用办案程序、收集证据.....指出钱敬这个案子主办警官,具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嫌疑。
一丝一毫、一个标点符号都没落下。
通俗点来说,金胜就是在明晃晃的告诉安妮,绝对有人向打了招呼,要利用刑事手段来‘整死’段承业这个所谓的嫌疑人。
她最好能把一切都调查清楚,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的同时,更要追究钱敬,乃至治安所其他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否则......事情可不会轻易完结,把其他人也给扯进去都说不定。
至于怎么对付公家人,金胜可是很有经验、很有心得滴!
“咳.....”
“金律师,你今天提交的立案监督申请书,以及相应证据,我们检察署会在初步完成查验后,再考虑是否并入案件本身,一起进行审核的。”
“等有了消息,我会再行通知的。”
几分钟后,安妮这才放下申请书,转头朝着金胜说道。
脸色很是复杂。
说实话,有了面前这位靓仔的强力介入跟骚操作,整件案子的性质已经彻底变了。
原本的焦点在段承业是否构成罪名,现在则是转到了治安在立案之初有无受到外界干扰,在明知不符合条件,或者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却依然推动立案。
这其中延伸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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