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一方亲戚占了一半。
当初两人肯定请教过专业法律人士,先是注册了有‘字号’的个体户营业执照。
还跟他们签订了一份全权代理运营的协议,里面就包括了诉讼相关条款。
并进行过公证。
算是规避掉了一些法律风险。
不过......
小伙伴们要注意,真要是被别人告了,注册人同样还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滴.....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人与实际经营者,需要作为共同诉讼人,承担责任。
以后别傻乎乎的,亲朋好友一开口,你就掏出身份证、银行卡去帮忙。
真出了事,谁还管你们什么关系。
这年头,坑的就是自家人。
另外,还有税务方面的问题。
但这些都跟金胜无关,是另一个案子了。
要兼管的话,得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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