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是贪污,不入罪也罢,只是这个郭承祐凶残无道,在职期间随意决配士兵和百姓,害死多条人命,还有诸如“且擅留粮纲,批宣头,不发戍还兵”“借用翰林器,出入拥旗枪”等罪。
处理此案的是包拯,他把铡刀磨得通亮,可案情报给皇帝,结果却只是“罢宣徽南院使,许州都总管,徙节保静军、知许州”。
大宋还有个最扯淡的事情。
就是在审判过程中还加了一条皇恩大于皇法的规定:“品官犯罪,三问不承,即奏请追摄。”也就是说,上了级别的干部犯法待审,可被准许问三次。
“您老人家贪没贪啊?”
答曰:“没贪。”
再问:“您老人家真的没贪?”
答曰:“真的没贪。”
再问:“您老人家真的没贪啊?”
答曰:“真没贪,是您搞错了。”
“哦,我们搞错了啊”
然后让人诧异的事情就发生了,这个人就会真的被判处没有罪责,当然这是针对嫌疑犯的。但是也由此可见大宋对于官员的优待。
在武松看来这当然是错的,但是武松也挺享受这个过程的,毕竟现在武松也是大宋的官员,这种事情对于他有利,他自然知道错了也不会说些什么。
要知道,法律不应该服务于某一个阶级,而是整个群体,所以宋朝在这方面还是很落后的,或者说是皇恩的比重太大了,大到压到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