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帆说:“记录。”
霍远说:“已记录。”
霍夫曼的声音低了一些。
“你们会后悔。”
林帆说:“后悔收费。”
霍夫曼切断通讯。
股东会正式开始。
霍远宣读出席情况。
林帆百分之八。
许宁百分之三十七。
成年林初百分之十。
苏明德百分之一。
周婉百分之三点五。
霍夫曼百分之三十。
未分配百分之十点五。
出席表决股份:百分之五十九点五。
林帆问:“周婉,你接受股东身份吗?”
周婉说:“接受。”
“你赞成确认许宁独立身份吗?”
“赞成。”
“你赞成确认成年林初股东资格吗?”
“赞成。”
“你赞成撤销霍夫曼关联交易权限吗?”
周婉停了一下。
“赞成。”
霍夫曼说:“周婉的股份来源不明。”
林帆说:“你可以申请审查。”
“我要求暂停会议。”
“拒绝。”
“我要求法院介入。”
“去法院。”
“你不能在法院审查前表决。”
“章程没有这一条。”
林远说:“他说得不对。”
林帆问:“哪一句?”
“他可以申请临时禁令,但申请不等于自动暂停。”
林帆说:“记录。”
霍远记录。
霍夫曼说:“林远,你刚加入公司,凭什么做法律判断?”
林远说:“我修过法律。”
“你是培养体。”
“培养体也能看章程。”
“你没有执业资格。”
“我没有说自己是律师。”
林帆问:“他可以发言吗?”
霍远说:“股东会允许董事、员工和受邀顾问发言。”
林帆说:“他是法律顾问。”
林远看了林帆一眼。
“我什么时候通过任命?”
“刚才。”
“记录。”
霍远说:“已记录。”
霍夫曼不再说话。
表决继续。
第一项,确认林帆为自然人。
赞成:百分之五十九点五。
反对:百分之三十。
通过。
第二项,确认许宁人格载体拥有独立身份。
赞成:百分之五十九点五。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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