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弟在他们面前从来都是有自信的。
他眼神好,捉知了很麻溜,一个晚上能捉一两百未脱壳或是刚脱壳的知了。
以前,他不注意,用手拿知了,知了撒了尿,将他的手染黑,没个一两天洗不掉。
他总是等着黑印子自己慢慢消下去。
后来,阿姐给他做了一个专门放知了的小罐子,罐子上绑了绳子,他挂在脖子上,每捉一个知了,就将其放在罐子里,盖上盖儿。
不一会儿他就能捉一罐。
多跑几趟,一晚上就能捉一大盆知了。
那盆里放了水和一点点粗盐。
第二天,阿姐将知了洗干净,蒸熟。这就是一顿好饭。
这么多肉,淡淡的咸香,他每次吃得都很开心。
阿姐有时也会将知了裹了面炸了,出锅后再撒点盐巴和自己磨的胡椒面。
那味道,相当好。
只是油太贵。
有时候捉的知了多了,还可以拿去卖。不过卖不了多少钱,贵的时候两三个一文钱,便宜的时候十个才能卖一文钱。
蝉衣值点钱。他们说,这玩意儿能入药,能疏风散热什么的。秋天的时候,他常和玩伴们一起,拿着竹竿去找蝉衣,将蝉衣从树上戳下来,然后拿到药材铺卖掉。
他眼神好,别的小孩儿找了大半天才得到小小一袋蝉壳,同样的时间,他能得大半袋。
郑小弟垂着眼眸。他逮蚂蚱也很娴熟,他的那些玩伴说,蚂蚱可以烤来吃,他也便跟着烤,不过因为觉得太奇怪,那些烤好的蚂蚱他从开没吃过。
他更喜欢和玩伴们一起下河摸鱼。小的鱼,当场和伙伴们一起生火烤来吃,大的鱼带回家,阿姐熬的鱼汤很好喝,他每次都能喝两大碗。
可惜,他会的这些,在陆府都用不上。
他正想着,原先守在外面的芽儿掀开门帘进来,行了一礼,笑吟吟道:“家主,三少爷回来啦,问您要不要一道吃饭,他从外边带了古楼子和搭纳回来。”
郑秋禾闻言抬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