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坚持连狡辩都算不上,只是自欺欺人。
被告快要被他的表现气死了,憋的满脸通红,吹胡子瞪眼。
终于,审判长看向被告本人,“被告,你方还有补充意见吗?”
被告腾的一下站起来。
他想说的话太多了,“当年是他们欠债不还,这件事都已经判案了,为什么还要重新开庭?他们完全就是胡搅蛮缠,臭不要脸,法官不要听他们瞎说。”
‘咚!’
审判场又敲了一下法槌,“被告,法庭不是你宣泄情绪的地方,再扰乱庭审秩序,本庭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你如果有补充证据,可以依法陈述事实,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和情绪化宣泄。”
被告被审判长的气势一压,不敢再像刚刚那样胡搅蛮缠。
他绞尽脑汁的想着证据,嘴巴张开又合上,支支吾吾了半天,一句有用的话都说不出来。
他哪有证据啊?
看他说不出来话,沈之初直接举手,“审判长,我方请求对被告进行发问。”
得到许可后,她的问题像连珠炮一样砸过去,没有一句废话,也不给对方任何回避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