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兼任第一副首相。
新增的部门则由原本部门的部分人员补充,最重要的就是部门次官,工商次官萨迪格直接被任命为建设大臣。殖民大臣原先是海军次官、水利大臣是农林次官、卫生大臣则是原德黑兰中心医院的院长、宗教事务大臣,自然是纳赛尔丁亲自提名的赛义德.阿里.穆罕默德,也就是当初在大不里士法庭上畅所欲言的那位。
这份宪章通过参考十几个国家的法律总结而来,尽管民间也有许多宪法草案,但在纳赛尔丁看来,许多草案“错将英国、美国和法国的自由过激论者的著述视为金科玉律,企图颠覆国家的统治秩序。”
而法治建设并不是单单颁布一套参考自列强的法律就能完成。另一方面,伊朗国内的一部分保守派也希望建立绝对君主制体制,而这样的想法却偏离了立定宪法的意义。
因此,找到一部适合现状的宪法。这需要以沙阿为中心团结全国国民,并赋予议会一定的权力,并能够平衡各方的力量。这才是宪章诞生的根本条件。纳赛尔丁也是希望这份宪章能够稳定住国内,至于其他的,走一步看一步吧还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