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朝廷近年为统筹地方进行行省改革,专设省巡抚,加强行省三司之权。」
「省权日重,府衙便成中间梗阻。许多事务,省司越过府衙直管州县,府衙权责被架空。」
「然一旦出事,省司又可责府衙督导不力。府衙承上启下之责未减,实权却日渐流失」
苏泽问道:「王都宪在山西所见具体如何?」
王用汲答道:「譬如刑名之事,按察使司下设分巡道,常直接受理州县上报重案,或派员至州县督查。」
「府衙推官往往沦为传递文书之中介,审案断狱之权被分巡道侵夺。」
「然若案件审理有误,省司又可追究府衙失察」之责。」
「再如钱粮,布政使司常直接规定各州县征收细则、留存比例,府衙户房仅能核转文书,无力统筹调剂府内贫富不均之县。」
「但若完不成钱粮任务,省司仍先问责知府。」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更有甚者,省司为办事便利,常设各类总办」、督办」等临时差遣,直接插手府县具体事务。」
「这些差官持省司令牌,往往不把府衙放在眼里,直接指挥州县。」
「府衙官员夹在中间,对上无法违逆省司,对下又难以约束州县,政令往往由此室碍。」
苏泽总结说道:「此即张御史奏疏中所指上官失督察之权」之更深层缘由。权责体系已然紊乱。」
「省司越府直管县,府衙便失去对属县之实际管控权,朝廷部院越省直管具体事务,省司之统筹权亦被削弱。」
「层层侵夺之下,每一级上官对其直接下属之考核、奖惩、调度之权皆不完整,政令自然难以畅通。」
苏泽沉思道:「如此说来,修正考成法,仅还考核权于直管上官,仍不足根治此弊。」
王用汲说道:「正是。考核权仅是表象。根本在于各层级衙门之权责须重新厘清、严格限定。」
「何事归属县衙专断,何事须报府衙核准,何事应由省司统筹,何事终归部院决策,应有明确章程。」
「权责清晰,方能各司其职。否则,即便考核权下放,上级衙门仍可通过其他途径干预下级事务,下级依旧难以有效统属。
他进一步说道:「以修渠为例。若定例为县内小渠由县衙自决,跨县之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