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八年,崔呈秀抄家;重启元年,蓟州粮案大抄家;重启二年,山东白莲大抄家;重启三年,四川银案大抄家;重启四年,金权案大抄家。
根据陛下指示,抄家所得,归于国库。见白想问元辅,这些白银和银元一共有多少?为何不公布?怎么使用的?是否产生新的贪弊?第一届内阁是否如民间所说,抄家治国?”